
数据库管理系统通常由以下三部分组成:
第一,数据描述语言(Data Description Language,简称DDL)。为了对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存取,必须正确地描述数据以及数据之间的联系,DBMS根据这些数据定义从物理记录导出全局逻辑记录,从而导出应用程序所需的记录。DBMS提供数据描述语言以完成这些描述工作。
第二,数据操纵语言(Data Manipulation Language,简称DML)。DML是DBMS中提供应用程序员存储、检索、修改、删除数据库中数据的工具,又称数据子语言(DSL)。DML有两种基本类型:过程化DML和非过程化DML。过程化DML不仅要求用户指出所需的数据是什么,还要指出如何存取这些数据;非过程化DML只要求用户指出所需的数据而不必指出存取这些数据的过程。
第三,数据库例行程序。从程序的角度看,DBMS是由许多程序组成的一个软件系统,每个程序都有自己的功能,他们互相配合完成DBMS的工作,这些程序就是数据库管理例行程序。在DBMS中,这些程序主要有以下三种:语言处理程序,系统运行控制程序,日常管理和服务性程序。
有两种功能使数据库管理系统区别于其他设计系统:
1)管理固有数据的能力,以及
2)高效访问大量数据的能力。
第一点只是表明现有一个固定存在的数据库;而这个数据库的内容也就是 DBMS 所要 访问和管理的那些数据。第二点将 DBMS 和同样能管理固有数据的文件系统区分开来。通 常在数据量非常大的时候才需要用到 DBMS 系统的功能,因为对于小量数据而言,简单的 访问技术(如对数据的线性扫描)就足够了。
虽然我们将以上两点作为 DBMS 的基本特性,但是其他一些功能也是在商业 DBMS 系 统中常见的,它们是:
·支持至少一种用户可以据之浏览数据的数据模式或数学提取方式。
·支持某种允许用户用来定义数据的结构、访问和操纵数据的高级语言。
·事务管理,即对多个用户提供正确、同时访问数据库的能力。
·访问控制,即限制未被授权用户对数据的访问能力,以及检测数据有效性的能力。
·恢复功能,即能够从系统错误中恢复过来而不丢失数据的能力。
数据模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