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从一个简单的问题开始我们的讨论:对于一个视频工程技术人员而言,工作中所需面对的视音频编码方式有多少种?
以编码和压缩方式的大类而言,我们需要面对 MoTION-JPEG 、 MPEG 、 DV 、 H.261\H.263 等不同系列的压缩编码方式;每一种编码方式我们又需面对不同的子类或子级,如讨论 DVB ,经常就要涉及 MPEG-2 MP@ML 和 MP@HL ;不同厂商的视频产品,也根据各自情况采用不同的 帧内、帧间编码关系及不同的码流; GOP 长度、 I 、 B 、 P 帧、 50 、 25 Mbps 等名词现在已经成为视频产品技术参数的重要组成部分;每个厂商在视频数据的封装上也有各自的编码方式,不同厂商开发的视频服务器,如 Grass Valley 的 Profile 系列服务器和 SONY 的 MAV 系列的服务器,虽然可以支持以相同 GOP 长度、相同码流的编码方式产生 MPEG-2 视频文件,但由于在文件封装上的不同,二者产生的视频文件是无法相互直接使用的,这种情况在数字视频领域相当普遍,有时甚至在同一厂商所开发的不同系列的视频产品中,数据流或文件也是无法相互识别的。
无论设备 A 内部的采用何种压缩编码方式,在向设备 B 传输视频数据时,首先通过其内置的数据解码单元将视频数据解码送至 SDI 编码器,封装转换成 SDI 数据流,再通过 SDI 接口传输给设备 B 的 SDI 接口,设备 B 将其通过 SDI 解码器,送至其本身的数据编码单元,对视频数据重新编码进行处理或存储。
这种数据交换的前提,是不同的设备存在遵从相同协议的接口,如 SDI 接口,并具备相应的编解码硬件设备,使用一种可以共同识别的数据流作为中介进行视音频数据的交换。
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,这种方式本身可以看成是一个编码方式转换,即转码的过程。它将设备 A 中编码处理的视频数据解码,通过 SDI 编解码器转换成 SDI 流,传输给设备 B ,再将其传换成为设备 B 所使用的数据编码方式进行处理和存储。
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我们可以使用直接的转码手段,将基于设备 A 编码方式的视频数据转换为设备 B 可以识别并使用的数据编码格式,为设备 B 处理或存储,可以减少重复编解码所带来的设备开销和信号质量下降,并且可以利用多种的传输通道,而不局限于指定的接口通道,可以大大的提高工作效率。